壹、甄試日期:113年6月20日(星期四)。

貳、甄試地點: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科技與工程學院大樓。

參、甄試時程:請於上午08:30起至08:50前,至本學院3樓TA309教室完成報到手續。

肆、指定項目甄試:

  1. 請依規定時間內準時報到,逾時不侯。
  2. 一場口試時間約為8分鐘,報到完畢如有要事離開,請務必告知現場工作人員,並於預定口試時間前至少20分鐘前返回報到處,以免因口試時間調整影響自身權益。

伍、考生攜帶文件用品:國民身分證正本。※詳細面試順序及其他訊息請參閱附件: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113學年度甄選入學口試順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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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指定項目甄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