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專任(案)教師徵聘公告

一、名稱及名額: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以上教師1名。

二、應徵資格:

    (一) 具國內外博士學位者或相當等級文憑。

         ★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徵才公告日止,2年內(不含男性兵役年資)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,均可視為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。

    (二) 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:

         ●專任教師

  1. 最近三年應有二篇發表於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(原THCI Core)等級之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  2.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(限計畫主持人)二個國科會研究計畫。
  3. 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應有一件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。
  4.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(限計畫主持人)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、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,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。
  5. 具豐富業界實務經驗,有具體成就可供審查(專業技術人員適用)。

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

         ●專案教師

  1.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  2.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 SCI、SCIE、SSCI、A&HCI、EI、TSS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(原 THCI Core)等級之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  3. 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 Impact Factor 前百分之五之期刊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

三、學術專長及其他需求:

    (一)希望徵求從事下列研究領域者:

  1. 車輛動力學與控制
  2. 電動車、混和動力技術、新能源車(如氫能)
  3. 自動駕駛與智慧車輛
  4. 車輛燃料與排放控制、車輛熱管理
  5. 車輛電子與嵌入式系統
  6. 創能技術(包含但不限於太陽能、風能、生質能、海洋能等)
  7. 儲能技術(包含但不限於各類電池開發、氫能、燃料電池等)
  8. 節能技術
  9. 環境永續與碳捕捉
  10. 智慧能源技術與自動化

(二) 可開授全英語課程者優先錄取。

三、應繳交資料:

    (一)專任(案)教師徵聘履歷表(請至本學程網頁>最新消息>徵聘教師公告中下載)。

    (二)學經歷資格證明文件(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)。

    (三)自傳。

    (四)曾經從事過之研究計畫與重要成果大綱。

    (五)五年內代表著作、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佐證資料。

    (六)推薦函兩封。

    (七)可開授課程科目及教學大綱(請至本學程網頁>最新消息>徵聘教師公告中下載)。

    (八)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例如:得獎、教學、教材、評審、著作、計畫成果等)。

五、起聘日期:114年8月1日

六、報名方式:

    (一)寄件地址: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(請註明「專任(案)教師徵聘資料」)

    (二)本系網址:https://en.vee.ntnu.edu.tw/

    (三)聯絡人:王小姐 電話:(02)7749-6494 電子郵件:ching2629@ntnu.edu.tw

七、其他事項:

    (二)初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複審面試,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寄回資料,請務必自行留存;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。

    (二)應聘教師獲聘任後,應依據本校「教師評鑑辦法」及「教師評審辦法」辦理。

    (三)本次徵才收件截止日為114年2月7日。(以郵戳為憑)

※文件下載:專任(案)教師徵聘履歷表可開授課程科目及教學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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