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學程受理時間至10月28日(四)下午5時前,有意申請者請將資料繳交至系辦助教處,逾期不候。
★選拔說明:
依據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學生選拔要點」辦理。
★申請資格:
凡本校學士班、研究所之在校學生,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 GPA3.5 以上,且未受懲處者。
★薦選原則:
(一)110學年度傑出學生本院名額為學士班2名、研究所2名。
(二)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3項,且有具體事蹟,足為學習楷模者或能增進校譽者,得經學院遴選為候選人。
- 公益服務: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,投入公益服務,實踐公民責任者。
- 學術研究:能主動探事理並發表設計、技或成果,增進社會永續發展者。
- 體育競技:參與校際性或國各項運動賽,足彰顯精神能提升校譽者。
- 領導才能: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,具溝通合作能力,表現傑出者。
- 人文藝術:投入與人文相關展演、創作計畫或比賽等活動,發揚美學者。
- 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。
★應繳資料:「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」推薦表與相關佐證資料,送達前請務必先請專責導師及學術導師撰寫評語意見。
★申請方式:登入校務行政系統→學務相關系統→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→填寫並列印推薦表(網址:http://www.ntnu.edu.tw/static.php?id=student)